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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众创空间龙泉路校区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第八批入驻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太阳集团1088vip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学校众创空间龙泉路校区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第八批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二、申报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校太阳集团1088vip生(已入驻安宁校区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实战培育中心的项目团队不得申报)。
三、申报入驻条件
(一)入驻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跨学院组队申请,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申请团队所申请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申请,原则上同一团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团队第一指导老师须为学校在编教师,有责任单位挂靠。
(三)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综合表现良好,无违纪及不良记录;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报学校批准,可放宽至毕业5年内。
(四)创业项目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聚焦云南省“三个定位”目标要求,符合“八大重点产业”布局和“五网建设”需要,致力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五)创业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入驻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六)创业项目要有结构完整、内容详细、操作性较强的创业计划书,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
(七)荣获过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包含)以上的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国家级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
(八)创业项目不得涉及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噪音和污染,禁止经营餐饮业、娱乐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九)创业项目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十)项目团队应承诺遵守云财众创空间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年中、年度考核及系列活动。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盖章后报送招生与职业发展中心。
(二)招生与职业发展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由创业导师和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申报项目需按照评审要点和要求提前准备路演PPT,评审入围的项目统一向全校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获得入园资格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需参加由招生与职业发展中心组织的消防知识、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相关培训。
(四)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署《云财众创空间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协议》《云财众创空间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等相关责任文件。
(五)招生与职业发展中心根据创业项目性质安排项目组分别入驻龙泉路校区南、北院园区,入驻孵化时间为一年。
五、申报入驻项目须提交的材料
(一)《太阳集团1088vip众创空间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二)《太阳集团1088vip众创空间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申报项目创业计划书》(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三)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法人)的家长确认函(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四)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涉及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已经办理工商注册的项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六、服务保障
(一)为每个入驻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水、电、网络等。
(二)提供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国家、云南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咨询。
(三)为创业项目参加双创竞赛与活动,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事宜提供指导与帮扶。
(四)组织开展系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入驻项目提供专题讲座、技能培训、导师辅导、项目打磨、对外合作等指导服务,促进项目落地经营。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选拔推荐创新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为项目申请入园提供指导帮助。
(二)各项目组要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提供的材料要完整翔实、真实可靠,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虚假行为,招生与职业发展中心三年内将停止受理该项目。
(三)各项目组提交的纸质材料须于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至招生与职业发展中心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北院卓远楼南附楼406室)。电子版以 “2022年入驻申请+龙泉路校区+项目简称”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493901481@qq.com,申报入驻项目负责人尽快加入QQ“2022年龙泉路校区入驻项目联络群”,群号:490039798。
联系人:夏侯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92117
补充说明:申报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且时间紧迫,如不能于11月24日提交所有要件材料的项目组,可于24日(星期四)先将附件1(项目申报书)和附件3(家长确认函)按要求提交,附件2(创业计划书)和其他相关要件于28日(星期一)前提交。
附件:1. 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申报书
2. 太阳集团1088vip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计划书编制说明及提纲
3. 家长确认函
招生与职业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