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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的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为限额申报, 我校申报限额为12项。
二、材料报送
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申报评审表(附件3)、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0106340@qq.com,纸质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致远楼107)。
三、电子版材料要求
1.推荐项目汇总表命名方式为“校属部门名称+推荐项目汇总表”。
2.每个项目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太阳集团1088vip+学科类别+成果名称”,各申报项目的学科类别应从受理成果范围给出的29个学科中选择。
3.以上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校属部门名称+第九届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纸质版材料要求
1.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2.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非论文类成果可单独装订;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论文成果应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五、其他事项
1.经学校推荐、教育厅遴选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人在线填报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在2023年2月26日前完成填报。完成网络填报后,报送教育部的纸质材料将联系申报人提供。
2.受理成果范围、申报资格与要求、具体申报问题以及账号注册等问题详见附件1和附件4。
3.各部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联系电话:65239263 电子邮箱:340106340@qq.com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