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亮剑”何惧坦荡荡
时评:“亮剑”何惧坦荡荡
“不偷懒、不贪钱、不贪色、不整人”,湖南省祁东县日前在当地门户网站公布县长述职报告,其中提到他当初任职时作出的上述“四不”承诺已兑现。对此,赞扬声与质疑声不绝于耳:“作秀!”“嘴上说的如何让人相信?”“这是普通公务员都要坚持的职业底线。”激烈的言辞背后,隐藏着公众的担忧。这不仅是对个案可能的“逢场作戏”的习惯性怀疑,更是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自然流露。
公众有质疑的权利,但是,如果仅凭想当然就认定该县长“作秀”甚至认为其承诺不值一提,显然有失公允。应当看到,该县长的“四不”承诺是在特定背景下做出的:他就任时,面临着当地刚刚查处腐败“窝案”的特殊政治生态。退而言之,即便在正常的履职程序下,廉政勤政的庄严承诺又何错之有?其实,在相当数量的国家与地区,宣誓就职早已成为公职人员廉洁从业的必经起点。
廉政承诺,是为政者对社会公众做出的职业约定,一定意义上也具有宣誓的性质和效果。而无论是拒腐防变的一般性要求,还是针对特殊岗位的特殊规范,廉政承诺都具有自我警醒的作用,是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形式。对于一方“父母官”来说,面对权力机关和媒体以及公众作出的表态,更是会对当地干部廉洁从政起到表率作用。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当然不能只是承诺,也是要以实际行动践诺,两者并不矛盾。而过多的情绪化对立,反而容易人为干扰廉政建设的主流共识。实际上,事前承诺也是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依据之一。离开公开透明的承诺与报告,监督难以做到有的放矢。比起“不做不说”和“只做不说”,坦坦荡荡地发出廉政的声音,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在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反腐败斗争中,“亮剑”精神不可或缺。既然从严治党是人心所向,那就应该在履职全程都保持旗帜鲜明的态度。更何况,公开承诺的“反腐亮剑”对于人格操守的培育、反腐信心的凝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因此,“逢敌必亮剑”的无所畏惧,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上也理应展现。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身为共产党的干部,就该光明磊落、心底无私。面对腐败的痼疾,公众不仅要听承诺,更要看到承诺的兑现。所以,不仅要大声说出廉洁奉公、拒腐防变,还得敢于让群众检阅践诺履职情况。此外,要让更多“亮剑者”誓廉践廉,还必须推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日臻完善并得以有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