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的正常出勤是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为了保证各项工作及各种会议的正常进行,有效地维护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各个岗位的职能作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全体人员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者,要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原因,科室负责人须做好情况记录。
3、工作人员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请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因开家长会、修房、修煤气、水、电等事请假须出具有关部门证明。临时有事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因私需请事假者,一定要讲清真实原因,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方能准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在事后补办。
4、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并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对教职工应享受的各种假期,中心严格按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
6、各科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上报中心办公室备案。请病、事假者,迟到、早退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奖金。
7、个人出勤情况列入信息管理中心职工年终考核和学校评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