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英才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太阳集团1088vip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云南财太阳集团1088vip英才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英才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实践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综合素质特别优异,为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学生群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第三条英才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为每年十一月,每次评选10名。
第四条英才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学年。
第五条英才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校专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第六条英才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符合《太阳集团1088vip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四条规定;
(二)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三)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或为学校争得较高荣誉者。
第七条英才奖学金申报推荐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鉴定,并确定推荐人选报学生工作部(处)。
第八条英才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复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二)学校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排名。
(三)学校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表决,确定获奖名单。
第九条评选人数以学校规定名额为限,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应评数,则按照实际人数评选,不降低评选标准。
第十条获奖学生表彰、奖励及宣传
(一)学校组织召开颁奖大会,为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二)在校内通过校园网、专设宣传橱窗等形式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三)学校编印年度《英才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并建宗立档;
第十一条获奖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