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第十六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体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3
2019年3月12日下午,机关党委第十六党支部(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活动由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金国兴主持。
学习活动中,金国兴带领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6—11章,第44—138条)关于党员违纪处分的内容;中心副主任石晓晶带领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党章》关于“党支部职责任务、党员权利义务和合格党员的标准”方面的内容;支部党务工作联络员聂绪伟带领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第一章(总则)、第三章(基本任务)、第五章(组织生活)等内容。
通过学习,党员同志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理解和认识,为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