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年度评审及延期申报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来二〔2019〕28号”函件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的年度评审及延期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审
年度评审是对在我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一次综合评价,考察内容为过去一年即2018年度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评审未通过的学生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奖学金。
凡于2019年7月之后将继续在我校学习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国际学生均须参加此次年度评审(将于2019年7月毕业的奖学金生不参加)。请应参加年度评审的国际学生务必认真完整地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延长奖学金学习期限申报(注:仅限博士研究生申报)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攻读博士学位的国际学生,若预计在原定学习期限内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者应在4月30日前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和申请人本国大使馆出具的同意函共三份材料。
请你院负责通知和组织应参加年度评审的国际学生(包括语言生、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并指导其完成本次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的年度评审工作,并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参评学生的年度评审表和申请延期材料(若有)报送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871-65110325。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注:表格第二页中“该生本学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及所获学分情况”、 “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部分(含“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评价)由参评国际学生所在学院的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填写人必须签名。“评审意见”栏不要填。
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